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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天津市某勞務公司負責人,打著某中專學校的旗號宣傳稱“僅用3年的時間,便能上完中專與大專,畢業後包分配進航空系統工作”。然而,30名學生畢業時竟發現畢業證系偽造。近日,張某被石景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罰款1萬元。
  張某系天津市某勞務公司的負責人,3年前,他與天津某中專學校簽訂合作辦學協議後,便打著該校名義,以能夠“讓學生通過中專和大專聯讀3年,畢業後獲得航空專業相應學歷,並推薦學生進入北京、天津機場等航空系統工作”的承諾招收了30名學生入學,每人每年學費1萬元。
  2010年9月,學生在天津該中專學校讀了一年中專後,根據張某承諾,第二年他們本應該前往北京繼續讀大專。但張某以大專學校宿舍不夠為由,安排學生進入北京市石景山區另一家學校培訓,而這所培訓學校只是一家非學歷教育的普通短期培訓機構。
  學生們在該培訓學校接受了4個月左右的航空票務培訓後,張某推薦多名學生進入了一些私人航空票務公司負責航空售票工作,與之前承諾的進入北京、天津機場工作相差甚遠。
  直至2013年7月畢業前夕,學生們在領取到大專畢業證時,才發現在同一個教室上了3年學的30名學生,竟然拿著兩種不同學校發的大專畢業證,分別署名為“北京建築科技學院”和“首都財經貿易大學”,而這兩個大學的名字均為張某自己捏造,畢業證也是他從非正規渠道買來的。學生們無法在教育部官網上查到自己的畢業信息,遂發現被騙報警。
  案發後,張某稱其事後才發現大專辦學成本過高,於是以短期專業培訓代替了承諾的大專教育,同時通過百度找到一家宣稱能夠辦理大專學籍和大專畢業證書的網站,為學生統一購買了大專畢業證。學生髮現畢業證是假的後報警。隨後,張某被抓獲歸案。
  最終,石景山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罰款1萬元,且原先收取的學費全額退還。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根據國家規定,中專畢業後才能升讀大專。對於一些明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招生宣傳,消費者一定要考察好其招生資質,避免上當受騙,白白浪費時間和金錢。  (原標題:30名學生畢業收到假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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