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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針對當前電信詐騙案增多現象,內蒙古包頭市銀行部門近期出台新規:今後在包頭市凡是給住商騙子匯出款的銀行營業網點,如果沒有盡到對上當者(萬元以上的匯款者)的告知義務,要追究櫃員和領導的責任。包頭市銀行系統近日啟動倒查機制,對今年10月至12月發生電信詐騙的營業網點和櫃員進行追責。
  據瞭解,人民銀行包頭中心支行近期下發通知,對於客戶在櫃臺辦理萬元以上轉賬業務的,要嚴格實行客戶填寫簽署安全告知單制度,真正落實銀行員工的提醒義務,堅決築牢防範電信詐騙犯罪的最後一道防線,有效避免群眾損失。如不履行此義務,不租辦公室填寫告知單而發生萬元以上詐騙案的,要追究櫃員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銀行部門要求,櫃員要問資金用途,問是否知道收款人情況,是否瞭解對方賬戶信息;看搜尋行銷匯款人是否神色慌張,舉止反常,是否持續接聽電話;同時,銀行對堵住電信詐騙的櫃員給予獎勵。  (原標題:銀行給騙子匯款超萬元 未告知上當者將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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